常州公司律师借车给朋友的法律风险

作者:律师咨询   时间:2019-04-27 09:59
1.相关法律规则
  《侵权义务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一切人与运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作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义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迫保险义务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缺乏局部,由机动车运用人承当赔偿义务;机动车一切人对损伤的发作有过错的,承当相应的赔偿义务。(这个法律规则也是对11月18日推送《警觉:交通事故“连带义务”的17种情形》做个补充)
 
2.对本条规则应做如下了解
  (1)租借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机动车方在事故中负有义务的,该义务由运用人承当;
  (2)运用人承当义务的范围为超越保险限额的局部;
  (3)机动车一切人只要在有过错的情形下才承当义务;
  (4)机动车一切人承当的义务不超越其过错的义务范围;
  (5)机动车一切人承当的义务为过错义务,非连带义务;
 
3.机动车一切人可能的过错义务
  (1)晓得或者应当晓得对方无驾驶资历,依然借出或者出租的;
  (2)晓得或者应当晓得机动车自身有机械毛病的;
  (3)未尽到留意义务的其他情形;
 
4.机动车一方承当义务的次第:
  (1)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2)赔偿超越交强险范围的由运用人赔偿;
  (3)机动车一切人有过错的恰当分担;
  留意:若运用人逃逸,机动车一切人仅在过错范围内赔偿,没有过错的不承当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规则,车主将车辆借给别人只要在车主有过错的状况下才需求承当赔偿义务,而且是按其过错水平承当相应义务,详细地说,“过错”包括下列情形:
  1、晓得或者应当晓得本人的车辆存在且该是交通事故发作缘由之一的;
  2、晓得或者应当晓得驾驶人没有驾驶资历的;
  3、晓得或者应当晓得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度管制的肉体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阻碍平安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过错情形。
  因而,并不是一切状况下车主都要承当义务的,比方郭彪借车给朋友,假如朋友有,借车时并不是酒后,郭彪是不需求承当义务的。
  那么,朋友借车,应该怎样防备风险呢?小编通知你以下三招:
  一是查“车”。检查本人的车辆能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平衡等等影响平安行驶的毛病,不要让爱车带病收工。假如你的车辆长时间未维护颐养,存在隐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二是查“照”。查验朋友有没有合法,的准驾车型与车辆能否契合,拿着摩托车照想借小轿车开,那是不能够的!
  三是查“人”。查验借车人能否可以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大家一同喝酒,切记把你的车钥匙放放好,不要谁问你借都豪爽地掏出来!假如车钥匙马马虎虎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也有可能由于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承当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