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律师婚前财产注意事项

作者:律师咨询   时间:2019-04-27 09:42
婚前财富,是婚前财富商定协议的简称,指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富和债务的范围、权益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富留意事项
 
  办理婚前财富不是法律上规则的必需才生效的事项,它遵照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准绳,其详细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处申请办理,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明,财富权益证明,婚前财富协议书(当事人û写协议的员能够应当事人的请求代为书写),其它证明资料。员在办理婚前财富中,除要认真检查当事人的主体资历能否具备,意义能否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能否不Υ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外,以为还要留意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留意检查婚前财富协议中的内容,商定的财富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在理想生活中,当事人取得财富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承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富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笔者在办理这类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同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置办财富(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富权益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外表看是一方的婚前财富,而实践上却是双方共有的。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置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富权益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践上在这样的财富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因而,员在办理此类时,一定要留意检查双方当事人在商定的财富权属上能否存在纠葛,协议中财富的归属,债权债务处置的内容上能否明白,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干办理。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富,要留意搜集当事人置办财富时给付款项的证明资料。在理想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践占有、运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缘由,未取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置了房屋,在房屋还未托付、产权凭证未取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富。对这类当事人,员要留意理解房屋的来源,房屋的付款状况,房屋的运用、装修等现状,并搜集相关的证明资料,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停止应证,只需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对方婚前财富的状况属实,并对财富权属的商定无异议,笔者以为这类婚前财富协议,能够。
 
  3、留意检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富的缘由。对不契合请求的申请不予受理。有的当事人在婚前双方到处申请办理婚前财富,他们以为请求对方当事人到处办理婚前财富有伤感情。对这种申请,应不予受理。同时员要给当事人做耐烦的解说,告知其办理婚前财富的目的、意义,鼓舞当事人要突破传统的婚姻观念;告知其办理,需求双方当事人到处亲身办理;告知其将申请办理婚前财富的时间放在临结婚前或结婚后。
 
  4、留意检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富权益凭证,做到商定的财富无产权纠葛。在婚前财富中,有的当事人由于有婚姻失败的阅历,对再婚就显得格外的慎重,为了防止再次而发作财富纠葛,对婚前的财富申请办理。员在办理此类时,要留意检查当事人的财富能否是属于自己一切,有无产权纠葛。请求当事人要提供证和协议,检查财富的权属。只要搞清了财富的权属,做到商定的财富无争议、无产权纠葛,才干使的协议起到防患于已然的作用。
 
  5、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富,要留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办理结婚注销后生效。由于这类财富协议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只要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注销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才干得到法律的维护,签署的婚前财富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才有约束力。否则,反之。
 
  婚前财富法律根据
 
  《中华共和国法》
 
  第十一条 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机构办理下列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拜托、声明、赠与、遗言;
 
  (四)财富分割;
 
  (五)招标招标、拍卖;
 
  (六)婚姻情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阅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立功记律;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本来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机构申请办理。